关于我们

贯彻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的意见》(简称“2011计划”)和湖北省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实施湖北省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的意见》文化精神,规范并确保城市公共空间艺术协同创新中心的正常运行和健康发展,结合文化传承建设战略目标和协同创新中心的建设发展任务,特制定本章程。

协同创新中心全称为“城市公共空间艺术协同创新中心”(以下简称为“协同中心”),是在湖北省教育厅指导下,以湖北美术学院为牵头单位,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武汉市园林局、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政府、武汉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武汉市园林建筑规划设计院、湖北日报传媒集团、武汉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武汉市政建设集团、武汉地铁集团九家单位合作共建相对独立的实体。

协同中心的宗旨是:通过体制机制创新,突破高校、科研院所以及行业企业之间的体制机制壁垒,在集聚人才、科研平台、仪器设备、资本等创新要素的基础上,实现各协同成员单位之间的深度合作。紧紧围绕着编制湖北省城市艺术生态发展研究报告、制订行业技术标准、服务地方城市艺术生态工程建设、培养高水平人才、产出标志性成果、开展高水平学术交流等六个方面开展科研创新工作,努力将本协同创新中心建设成为支撑我省乃至全国城市艺术生态发展的创新示范基地、人才培养高地、公共服务平台以及国内外学术交流中心,为湖北省建设“文化强省”的战略目标做出实质性贡献。

协同中心的决策机构是理事会。协同中心理事会围绕协同中心的以下职能任务开展工作:探索协同创新机制,汇聚和共享人才、设备、平台,实现综合效益最大化;以协同创新机制培养新型人才;以创新手段促进城市艺术生态事业发展及艺术的弘扬与传播工作;从事艺术成果转化与文化艺术创意产品开发。




版权所有 2020 湖北美术学院 Copyright © 2020 HIFA All Rights Reserved 鄂ICP备1500899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