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美术学院科研处关于申报2018年度湖北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7-09-20 点击数:

学校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湖北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的通知》(鄂教科办函〔2017〕7号)精神,现就2018年度湖北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指南              

省教育厅科研项目根据资助额度和对象不同, 分为资助性项目和指导性项目, 其中资助性项目包括青年人才项目和重点项目。

申报科研项目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是选题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 有利于促进学校的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 二

是研究思路明确, 学术思想或技术路线具有创新性和可行性, 提交成果的方式具有可考核性;三是研究队伍结构合理,学风端正;四是项目负责人为在职在岗教师。

青年人才项目  鼓励跟踪学术发展前沿,鼓励在交叉、边缘和新兴学科领域进行探索。支持学术思想新颖,创新性强的科研选题,为培养优秀青年学术骨干而设立。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5岁(1983年1月1 日以后出生,女教师可放宽2岁)。青年人才项目资助额度为自然科学类2万元、软科学类1万元。

重点项目  选题应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学术思想新颖, 创新性强,研究目标明确,对学科发展具有推动作用。项日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年龄不超过40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教师可放宽2岁)。重点项目资助额度为自然科学类4万元,软科学类2万元。

指导性项目  主要面向自筹经费的科研项目,省教育厅纳入科研项目计划管理, 不资助经费。项目负责人年龄原则上应不超过45岁(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申报评审程序

项目申报、评审、推荐和立项工作按照“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严格按规定条件和申报限额的要求进行组织。学校在个人申报、院系推荐的基础上组织专家评审,评审结果在学校网站上公示后,正式行文向省教育厅申报。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通过审核的予以正式立项。

三、有关要求

1、严格申报纪律。申报材料弄虚作假,不按规定公开组织申报,评审不规范、不公正的,一经查实,将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减少项目指标或取消下年度申报资格等处理。

2、加强项目审查。已获省部级以上(含省教育厅)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正在承担省部级以上(含省教育厅)项目尚未结题者不得申报, 优先安排尚未获得过省部级以上 (含省教育厅)项日的优秀青年教师申报。

四、材料报送

1、项目负责人填报《2018年度湖北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申请书》(申报网站下载),上传至“湖北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网上申报系统”(系统申报账号请与科研处联系),网址: http://gxkj.e21.edu.cn/xmgl/login.php,其中涉及项目申请人、参与人签名、专家评审打分表、推荐意见单位盖章的有关内容应在签名和盖章后彩色扫描上传。

2、网上申报系统关闭时间为2017年10月11日,请务必于关闭前完成上传,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周玮  电话:81317086

邮箱:37125703@qq.com

湖北美术学院科研处

                                      2017年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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