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理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6-04-29 点击数:

学校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清理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通知》(鄂教思政函〔2015〕16号)相关要求(以下简称《通知》),请各相关单位积极清理本单位涉及的相关项目,按照《通知》要求认真检查。本次清查不受理个人提交,请有关单位于2015年12月31日前,以系部为单位报送以下材料:

  1.本单位《项目清查统计表》(教育厅格式)纸质版1份及电子版;

  2.所有需结项项目的结项材料1套(《结项审批书》、成果复印件);

  3.如需延期结项的项目,请课题负责人填写《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纸质版1份;

  4.清查项目的总结报告:说明清查工作的总体情况(结题、延期申请等情况)或存在的问题,附文签盖章、系主任签字。

  本通知所涉及的所有相关文件、表格请在湖北省教育厅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系统(http://hbsz.e21.cn/ktsb/)下载。

  《省教育厅关于清理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通知》(鄂教思政函〔2015〕16号)附后。

  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电话:027-81317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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