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3年度现代公共视觉艺术设计研究中心基金项目评审结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4-09-23 点击数:

关于公布2013年度现代公共视觉艺术设计研究中心

基金项目评审结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依据省教育厅关于《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试行办法》,2013年度现代公共视觉艺术设计研究中心基金项目按照公开发布、自主申请、专家评审、平等竞争、择优支持的资助机制,经专家评选,中心学术委员会审核,学校研究决定,《湖北省当代城市发展视觉艺术创新设计研究基地建设》、《武汉市江岸区头道街回族伊斯兰文化空间审美形态研究》等14个项目获准立项,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

各项目依托单位应督促项目负责人按照项目申请书所拟定的内容和计划开展研究工作,切实提高项目研究质量。项目实行资助管理,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项目负责人变更,项目终止、项目撤销等重大事项须及时报告,湖北美术学院科研处负责对项目研究和进展情况进行监理。

各项目申请人应按照《湖北美术学院“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现代公共视觉艺术设计研究中心”开放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围绕中心所确定的研究方向,按照项目申请书的约定,潜心开展研究工作,努力产出一批高质量成果。由中心立项经费资助的所有项目研究成果,作者第一署名单位应为“现代公共视觉艺术设计研究中心”,第二署名单位可为作者所在单位。研究成果的中期检查、终结报告、成果验收鉴定等事宜,按《湖北美术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2013年度现代公共视觉艺术设计研究中心基金项目立项一览表

备注:

1、请各立项项目负责人仔细阅读《现代公共视觉艺术设计研究中心开放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详见中心网站主页:http://sjys.hifa.edu.cn/)。

2、立项项目负责人必须在2014926日前向中心提交任务书(请在中心网站主页“下载”专区下载《研究中心立项项目任务书》。

3、立项项目原则上必须在2015915日前结项,若不能按时结项,请项目负责人提交情况说明及详细的研究进度,经中心研究后报学校审批决定是否给予“延期结项”。

 

 

主题词:2013基金项目 评审 通知

湖北美术学院科研处现代公共视觉艺术设计研究中心20149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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