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 “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湖北美术学院)”2017年度基金项目指南征集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7-04-10 点击数:

关于印发 “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湖北美术学院)”2017年度基金项目指南征集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湖北美术学院)”根据《湖北省文化厅、湖北省教育厅“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管理章程》、《湖北美术学院省级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开放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在省教育厅、文化厅和我校党委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2016年度中心基金项目前已进展顺利,现进行2017年度中心基金项目指南征集。

征集基金项目指南意见原则:

一、 基金项目的指导思想:

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实现中国梦的征程为目标,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一战略任务,巩固主流意识形态,增强国家软实力,力求为本区域的经济和文化发展做出贡献。

二、 基金项目指南的方向性原则:

以造型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为主题,以湖北省境内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为主要研究对象,在“非遗”的保护措施,“非遗”资源的调研,“非遗”的生产性保护原则,湖北省造型类“非遗”的艺术特征,“非遗”传习所的室内设计研究,湖北省造型类“非遗”的衍生设计,对湖北境内民间工艺美术和民间美术资源的借鉴利用,“非遗”资源在湖北旅游产品开发中的借鉴研究等为重点,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美丽中国”、“美丽乡村”建设战略。

三、 基金项目应兼顾科学价值与社会效益性原则:

基金项目的学术价值方面,应注重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的建设与发展,追踪学术前沿、扩展艺术创作和科研深度与广度,体现跨学科交叉性协同创新研究水平;在社会文化、经济建设方面,要注重可操作性的社会效益价值。

四、 本年度基金项目分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三类:

(一)重点项目申报者应具有副高(或相同级别)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二)一般项目申报者应具有中级(或相同级别)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三)青年项目申报者及项目组成员年龄应在35岁以下(以申报截止日期为准)。

请结合自身学科和专业特点,于2017510日前将所拟基金项目指南意见(题目、申报项目类别及300字左右论述)发送到“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湖北美术学院)”邮箱,并注明姓名、部门单位。

特此通知。

地址:湖北美术学院藏龙岛校区行政楼208

 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湖北美术学院)

联系电话:81317932   联系人:方河运   邮箱:fy-hifa@163.com

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湖北美术学院)

                                  2017年328  

                                                      

湖北美术学院                       2017331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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