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美术学院科研处关于发布《湖北美术学院手工艺文化研究中心2017年度基金项目指南》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7-10-11 点击数:

学校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湖北美术学院手工艺文化研究中心根据省教育厅《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试行办法》(鄂教科[2001]3号)以及《湖北美术学院省级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开放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湖美科字〔201412号)等文件精神,在湖北省教育厅和学校党委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现公开发布2017年度中心基金项目指南。

请各系、部、院、所认真准备,积极申报。

特此通知。

附件1:湖北美术学院手工艺文化研究中心2017年度基金项目指南

附件22017年度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湖北美术学院手工艺文化研究中心基金项目申报说明

                                  湖北美术学院科研处

                                    2017109

附件1

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湖北美术学院手工艺文化研究中心2017年度基金项目指南

1、素质教育的“非遗”课程建设研究

2、湖北马口窑及其艺术成就

3、孝感剪纸艺术的保护与传承实践策略研究

4、近代以来鄂东地区民间制陶技艺研究

5、中国古代斫琴工艺考论

6、基于楚式髹漆工艺的现代文化创意产品设计研究

7、湖北非遗品牌“步步升”手工布鞋市场及产品创新研究

8、玻璃艺术的活态展演空间设计研究

9、传统手工艺——干漆夹苎进入大学课堂教育的传承研究

10、湖北传统陶瓷手工艺在现代装饰陶艺中的传承和创新研究

11、推进“中国手工艺振兴”实施的对策研究

12、传统工艺融入现代设计研究

13、传统工艺进入高校教育模式研究

14、传统工艺的品牌推广策略研究

15、湖北传统手工艺产业的发展转型研究

附件2

2017年度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湖北美术学院手工艺文化研究中心基金项目申报说明

一、指导思想

各申报项目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强化主流意识形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注重调查研究;坚持立足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关于“构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加强文化遗产保护,振兴传统工艺”和推进《中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的实施,推动中国传统工艺与现代文化创意产业的融合,促进现代工艺的发展。

二、项目要求

基金项目是现阶段关于手工艺文化研究的专项资助项目,既包括传统工艺也涵盖现代工艺,分应用对策研究和理论基础研究两类。应用对策类选题要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前瞻性;基础理论类选题要立足学术前沿,力求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申请人可按照《基金项目指南》的要求予以申报,同时亦可根据《湖北美术学院手工艺文化研究中心关于征集2017年度基金项目指南建议选题的通知》的相关要求自行拟定选题申报。

三、申报条件

1.2017年度“中心”基金项目申请人应具有完成科研项目的能力,原则上应为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高校、科研机构在编在岗人员;项目申报者必须是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实际组织者和参与者,并在项目研究中承担实质性任务;邀请项目参加者参与项目研究,必须征得其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报者所在单位应能够提供开展研究工作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

2.基金项目负责人同年度只允许申报1个基金项目,项目组成员不能跨项目参与课题研究。为避免重复立项,凡已获湖北省教育厅人文社科项目、科技计划项目、教育规划项目,其他省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和非遗研究中心基金项目等以上级别项目资助的选题,或已有上述基金项目未结题者,不能申报本年度基金项目。

3.本年度基金项目分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三类:重点项目申报者应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一般项目申报者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青年项目申报者及项目组成员年龄应在35岁以下(以申报截止日期为准)。

者及项目组成员年龄应在35岁以下(以申报截止日期为准)。

3.申请人应从项目研究的实际出发,提出适当的经费资助要求。本中心基金项目资助研究经费标准为,重点项目2万元,一般项目1万元,青年项目0.5万元。

四、项目管理

1.本年度湖北省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湖北美术学院手工艺文化研究中心开放基金项目的所有申报项目,一律由湖北美术学院手工艺文化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匿名评审,并择优立项。

2.项目获准立项后,湖北美术学院将根据湖北省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开放基金项目相关管理办法,与项目负责人签订项目研究协议,并报湖北省教育厅备案。

3.项目研究经费由湖北美术学院根据双方签订的协议要求,划拨至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申请人要合理预算研究经费,保证项目经费用于项目研究。

3.项目完成时限,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23年,也可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适当延长;艺术实践应用项目研究的完成时限一般为2年。项目负责人应在项目执行期间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4.重点项目在研究执行期间,项目负责人至少举办一次项目学术沙龙,或做一次与项目内容相关的学术报告。

5.项目成果的第一署名单位须为“湖北美术学院手工艺文化研究中心”;基金项目标注格式为“湖北省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湖北美术学院手工艺文化研究中心开放基金项目XXXX(项目名称),项目编号:XXXX”。

6.研究成果的提交与鉴定。成果形式为论文的,必须发表论文2篇以上;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的,必须提交12万字以上的研究或咨询报告;成果形式为专著的,必须正式出版。除特殊情况外,计划出版的研究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违反规定擅自出版者视为自行终止相关资助协议;经批准同意出版的成果出版后须报送中心2套样书。项目研究的最终成果将实行匿名通讯鉴定制度,鉴定等级予以公示。成果被鉴定为优秀或被登载在国家级《成果要报》及《成果文库》的项目负责人,在再次申请本中心基金项目时将享受一定的优先政策。

五、申报要求

1.基金项目申请者按照《湖北省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湖北美术学院手工艺文化研究中心基金项目申请书》要求,依据选题进行设计论证,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准立项即作撤项处理并通报批评。

2.本中心组织学术委员会委员对所申报的项目以活页匿名方式展开评审,项目论证《活页》的字数不超过4千字。为保证申报和评审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在项目评审之前,申请者不得以任何名义走访、咨询评审专家,或邀请评审专家进行项目申报辅导。凡行贿评审专家的,一经查实,将予以通报批评;如获立项,一律撤项,5年之内不得申报本中心基金项目。

3.项目申报所需各种材料(《项目指南》、《申请表》等)请从湖北美术学院网站首页“通知”栏目下载。申请书一律用计算机填写、A4纸双面印制,并装订成册。《申请书》经项目申请人所在单位审查盖章后,报送本中心办公室。申请者所在单位须认真审核申请书的内容,并签署明确意见。

4.本年度“湖北美术学院手工艺文化研究中心”基金项目申报截止时间20171115日,逾期不予受理。项目申请人报送本中心办公室的材料包括:纸质版《申请书》和《活页》分别一式5份,《活页》夹在《申请书》内;电子版《申请书》和《活页》各1份通过电子邮件发至本中心邮箱(ACCHIFA2016@126.com)。

 下载:湖北美术学院手工艺文化研究中心基金项目申请书

 湖北美术学院手工艺文化研究中心基金项目评审意见表

湖北美术学院手工艺文化研究中心

   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科技园栗庙路6号

湖北美术学院设计系A9-107

   箱:ACCHIFA2016@126.com

人:叶加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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