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城市公共空间艺术协同创新中心关于发布2022年度基金项目指南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05-11 点击数:

湖北省城市公共空间艺术协同创新中心关于发布2022年度基金项目指南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湖北省城市公共空间艺术协同创新中心(湖北美术学院)是湖北省教育厅、财政厅批准建设的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依据湖北省“2011计划”要求及《湖北美术学院省级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开放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现公开发布2022年度中心基金项目指南。

请各系、部、院、所认真准备,积极申报。

特此通知。


附件1.湖北省城市公共空间艺术协同创新中心2022年度基金项目指南

2.湖北省城市公共空间艺术协同创新中心2022年度基金项目申报说明




湖北省城市公共空间艺术协同创新中心

2022年5月11



附件1:

湖北省城市公共空间艺术协同创新中(湖北美术学院)

2022年度基金项目指南

1.基于区域发展的艺术协同创新策略与方法研究*

2.环境美学的实践性研究

3.以问题为导向的环境设计研究

4.艺术与科技的协同创新研究

5.生态修复与环境评价问题研究

6.生态友好型种植策略与评价研究


*2022年重大招标项目选题


附件2

2022年度湖北省城市公共空间艺术协同创新中心

(湖北美术学院)基金项目申报说明

指导思想

“湖北省城市公共空间艺术协同创新中心(湖北美术学院)”(以下简称“中心”)基金项目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依靠创新协同项目做实、做强、做优,塑造发挥先发优势的引领型发展。紧扣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坚持四个面向,瞄准真问题,组织真团队,开展真研究,推进真协同,作出真贡献。

项目要求

申报“中心”项目以协同增效为目标开展实质性产学研协同创新,基于环境艺术跨学科整合型实践研究的定位,展开多维度、多层次的创新型研究。

申报条件

2022年度“中心”基金项目优先考虑跨学科、跨专业协同创新团队。本年度基金项目分重大招标项目一般项目和指导性项目三类:重大招标项目申报者应具有副高(或相同级别)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获得博士学位重大招标项目需设立3-5个子课题子课题作为一般项目认定重大招标项目课题结项的专著中必须注明子项目负责人参与其中方可认定子项目结项一般项目申报者应具有中级(或相同级别)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指导性项目研究范围需参照本年度研究方向指导性项目只立项,无经费,申报、评审、立项程序与中心其他项目一致。

项目申请人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申请项目的参加者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项目管理

申请人应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提出适当的资助经费,申请人要合理预算科研经费,保证项目经费用于项目研究。申报者所在单位应能够提供开展研究工作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发表的科研成果第一作者单位必须署名“湖北省城市公共空间艺术协同创新中心(湖北美术学院)”,第二署名单位才是项目责人单位。

“中心”基金项目申请人要按照《项目指南》的要求进行申报,也欢迎申请人自选课题申报。

“中心”基金项目的完成时限,重大招标课题项目研究3-4一般项目与指导性项目的完成时限一般为1年。

重大招标课题成果要求专著1部、子课题负责人3-5人,重大招标课题成果专著可申报学校后期出版资助;一般项目与指导性项目成果要求至少在专业期刊发表1-2篇涉及该项目研究领域的论文。

申报“中心”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基金项目。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组成员只能申报基金项目指南中的一项。已有的“中心”基金项目没有完成者不能申报本年度基金项目。

申报要求

申报“中心” 基金项目要按照《“湖北省城市公共空间艺术协同创新中心(湖北美术学院)”基金项目申报表》要求如实填写申请材料申请重大招标项目请填写“湖北省城市公共空间艺术协同创新中心(湖北美术学院)”重大招标项目投标书,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准立项即作撤项处理并通报批评。为保证申报和评审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在评审会召开之前,申报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走访、咨询学科评审组专家或邀请学科评审组专家进行申报辅导。凡行贿评审专家的,一经查实,将予以通报批评;如获立项,一律撤项,五年之内不得申报“中心”基金项目。

本年度对“中心”基金项目的所有申报项目一律实行同行专家通讯初评,通讯初评采用匿名方式进行。重大招标项目需填写评审版项目投标书评审版中需隐去申报者姓名与责任单位一般项目与指导性项目采用活页方式活页论证的字数不超过5千字。

获准立项的“中心”基金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项目研究的最终成果将实行匿名通讯鉴定制度,鉴定等级予以公示。除特殊情况外,计划出版的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违反规定擅自出版者视为自行终止相关资助协议;经批准同意出版的成果出版后须报送“中心”办公室2套样书。成果鉴定为优秀或被登载在国家级《成果要报》及《成果文库》的项目负责人以及信誉良好的鉴定专家和通讯评审专家,在申请新项目时将享受一定的加分政策。

)本年度基金项目申报分为线上和线下申报两个部分。工作单位为湖北美术学院的项目申请人需在学校科研系统(http://115.156.33.50:9001/)中进行线上申报,选择“其它专项申报”;同时将纸质版《投标书(申报版)》/《申报表》和《投标书(评审版)》/《活页》寄送至中心办公室。校外的项目申请人需将《投标书(申报版)》/《申报表》和《投标书(评审版)》/《活页》电子版发送至中心邮箱,同时将纸质版《投标书(申报版)》/《申报表》和《投标书(评审版)》/《活页》寄送至中心办公室。

)项目申报所需《投标书》、《申请表》等材料请从中心网站https://ggkj.hifa.edu.cn中的下载服务栏目下载。申报表一律要求用计算机填写、A4纸双面印制、装订成册,所在单位审查盖章申请者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核申请书的内容,特别是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审核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选题和论证的科学性及可行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签署明确意见。

项目申请者报送“中心”办公室的材料包括:审查合格的纸质投标书(申报版)》/《申报表》一式5份,投标书(评审版)》/《活页》一式5份分别夹在投标书或申报表内;一份电子版申报表通过电子邮件发至“中心”邮箱(E-mail:hbscsxtzx@163.com)。联系人:王敏(电话:13211618020)。

本年度“湖北省城市公共空间艺术协同创新中心(湖北美术学院)”基金项目申报截止时间20226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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